「新約正典」與「經文鑒定」

院長熊潤榮博士


在New Jerusalem Bible 裡,除了新教徒(Protestants)的「新約正典」外,還有天主教會的「第二正典」(Deutero-Canon),它們是異端的寫作嗎?不是。

新約正典形成的過程
新約正典的形成歷時四百年。有兩個力量推使正典的寫作:第一,初代教會在異端和逼迫下出現分裂,故使徒們寫信堅固信徒。第二,初代教會意識到使徒們將要過世,而耶穌的「再來」是在遙遠的未來,故要把使徒們所傳的、教會「所信的真理」寫下來,留給後世。

在第二世紀前半段的教父時期(Apostolic Fathers),教父們如Clement提及保羅寫給教會的信,如哥林多前書等,但他們没有提過「正典」。在第二世紀下半段的衞道時期(Apologists),教父們要跟異教、異端辯論。他們辯論的關鍵是:甚麼是標準和權威?所以教父們如Irenanius、Tertullian、Origen等開始稱「所信的真理」為正典(canon,意指一條量尺),以它為標準和權威。

學者們在羅馬發現的Muratorian Canon是寫於250年。它提到福音書和保羅給七個教會的信,卻没有提及希伯來書、雅各書等。它也提及保羅寫信給老底嘉和亞歷山大教會,還提到Wisdom of Solomon、Apocalypse of Peter和Shepherd of Hermes等寫作。它顯示在初期教會時已流傳不少今天正典以外的寫作。

第三世紀的教父Eusebius的著作讓我們明白正典形成的過程。他提及在當代有三類的寫作。㈠教會普遍接納的(Homologoumena):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約翰一書、彼得前書、啟示錄。㈡正在議論的寫作(Antilegomena):雅各書、猶大書、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㈢教會拒絕的寫作(Nothoi):Acts of Paul、Shepherd of Hermes、Apocalypse of Peter等「偽經」(Pseudepigrapha)。

其實,在第四世紀初,希臘語和拉丁語以外的教會是没有所謂正典的。如敍利亞等教會是接受四福音合參(Diatessaron,就是把四福音書編滙而成的連續記錄,加上福音書中没有記載的耶穌的說話)。他們也接受哥林多三書(失傳了),郤拒絕腓利門書。

在367年,Athanasius的著作正式提及應該只有二十七本新約書卷(也是今天的新約聖經)。後來在382年,教皇Damasus下詔通告教會;最後在397年在迦太基(Carthage)大公會議確定這二十七本為新約正典。也是說新約正典已經完成,但其他的寫作並沒有獲得正典的地位和權威。

雖然迦太基會議已經把「偽經」剔除於正典之外,可是,「次經」(Apocrypha)卻沒有處理到,那是一直放在初代教會的聖經–「七十士譯本」裡的。這些寫作如Wisdom of Solomon,在耶穌出生前就被猶太人接納;耶穌和使徒們都知道它們的存在。初代教會都使用這些經卷在聚會中朗讀,作為崇拜程序的一部分。因此經過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1545-1563)約八年的討論,天主教會決定接納「七十士譯本」中大部分的「次經」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不過,因著宗教改革遺留下來的歷史包袱,新教徒都不接納,只把它作為參考之用,沒有給予正典的權威地位。

經文鑒定(Textual Criticism)
新約正典的書目雖然確定了,但正典的經文還需要鑒定。「經文鑒定」就是研究不同的古代手抄本,通過校勘從而確定聖經原本經文的科學和藝術。

正典的經文需要鑒定有好幾個原因:㈠新約的原稿已經不存在;㈡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抄寫經文時會產生各種的差異(variants),並且流傳下去;㈢現存的手抄本之間有差異,因為這些抄本都是古代信徒所用的聖經,就是說他們讀的聖經不是完全相同的。

這眾多抄本中,有蒲草的、大寫文本(Uncials)、小寫文本(Minuscules),和禮儀用的經文(Lectionaries)等。按著它們源出的年代和地理,可分類為四個文本的家族:亞歷山太文本(Alexandrian Text)、西方文本(Western Text)、該撒利亞文本(Caesarean Text)和拜占庭文本(Byzantine Text)。它們之間的差異可多的是!

就如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的約翰福音第七章,在有關耶穌與那被抓的婦人的經文的前頭,有一段小字:The earliest manuscripts and other witnesses do not have John 7:53–8:11(最古老的抄本和其他的佐證沒有7:53—8:11)。類似的現象,也出現在馬可福音第十六章9節之前。這些都反映了「經文鑒定」的需要和現實。

能否準確鑒定原稿經文的可能性,在乎:第一本現存的手抄本與原稿成書之間距離多久,以及現存手抄本的數目。現存的新約聖經抄本有:二百本全部新約,五千本希臘文抄本,八千本拉丁文抄本。還有敘利亞文和古埃及文等的抄本。因為可供參照的抄本很多,所以鑒定的結果應該是相當的準確;可以說,幾乎等同原稿。你有興趣看的話,請參考United Bible Societies出版的The Greek New Testament。

有人以為,經文鑒別學是要挑戰聖經的權威。但既然原稿已經散失,這學問便不涉及聖經默示本質的問題,也不涉及原稿在內容上有否錯謬的質疑。事實上,投入這學科的學者正正基於對聖經的重視,才全情投入去精研,為免上帝啟示的記錄愈變失真。我們要感謝他們,也要感謝神,讓我們在接受新約正典的同時,不會趨於極端,也不會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