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課程
神學碩士 Master of Theology (Th.M.)
神學碩士乃一神學研究院之課程,是為願意在聖經或神學方面作進深研究者而設的學位。課程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學員透過研究學習,加強其宣講、教導、寫作、或其他事奉工作之果效。課程可選擇主修「神學研究」或「聖經研究」。神學碩士課程的設計,可讓學生在二至四年內完成。非全時間修讀者則須用更長的時間,完成課程。
學生需要修讀 24 個學分,加上 2 個學分的牧會實習 (共 26 個學分),並達到學院的要求,方可畢業。
課程大綱
神學碩士課程學生,須完成下列學分: | 學期學分 |
聖經研究 / 神學研究科目 | 12 學分 |
選修及校外科目 | 6 學分 |
論文 | 6 學分 |
牧會實習 | 2 學分 |
研究方法 (非學位學分) | 1 學分 |
主修聖經研究 (每科 3 學分) | (12 學分) |
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 |
申命記歷史 | |
七十士譯本 | |
新約時代的希羅文化 | |
舊約書卷 / 新約書卷研究 | |
舊約神學 / 新約神學課題研究 |
主修神學研究 (每科 3 學分) | (12 學分) |
保羅神學課題 | |
系統神學課題:三一神論、基督論、教會論、聖禮論 | |
基督教倫理學課題 | |
當代神學課題 | |
歷史神學課題 |
學分總數 | 26 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