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服事我(約十二23-26)

孫慈俠牧師 各位畢業生,讓我們一起思想主耶穌給我們的教導、作為日後我們在教會服事的指引。 一,服事的重要 我們蒙召為要服事。我們來到神學院裝備,多半都是因著服事上的需要,有的人已經在服事,特別來神學院進修,讓服事更上一層樓,也有的是準備要進入全時間服事,先來神學院裝備。我們蒙拯救,不只是得著永生而已,更要服事神,基督徒的人生就是服事的人生。 神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就是為了服事祂。出埃及記用了超過2/3的篇幅來記載他們如何在曠野服事神。可以說,以色列人被拯救就是為了服事。 二,服事的對象─ 服事我 耶穌三次提到「服事我」,六次提到「我」(26節)。這個「我」字很重要。我們服事,是服事誰?服事的對象永遠是「主」。怎麼樣才算服事主?要使祂得榮耀,得滿足;就如服事配偶,就是讓配偶得滿足。如果我們的服事不能使神得榮耀,或神不是做這事的原因,也不是做這事的目的,那麼我們只是在做一件事情,談不上是服事主,充其量只是做好事罷了。在教會裡服事,不一定就是服事神;在教會外幫助人,也不一定算服事。服事主,一定會使神得榮耀、得滿足。 「若有人服事我」,我們很容易有三種錯誤的服事心態──「服事人」、「服事自己」、「服事事情」 1,我們不是服事人。許多時候我們透過服事人來服事主,但我們常常把神忘記了。若服事人,就一定會對他有所期待,期待他的回報和感恩。若是對方不領情,甚至態度惡劣時,我們會很受傷;但我們若把焦點放在神身上,知道當我們這樣勞苦,神的心意得到了滿足,我們討了神的喜悅,做起事來就有力量。德瑞莎修女在印度加爾各答貧民區服事,數十年如一日,雖然勞累,她卻始終保持喜樂,她說:「若這些事工的出發點只為博取人的讚許,只能維持很短的時間,但若是為耶穌而作,就能不斷的支持下去。」 在教會的服事中,保證會遇見不好相處的人。你對他好,他覺得是應該,你對他稍微疏忽,或稍微責備一下,他就會受不了,甚至向你發怒,用話刺傷你,你還怎麼愛他?當他們帶著傷離開教會的時候,神的僕人受了更重的傷、卻得留下來;即使心灰意冷,但沒有主的話也不能擅自離開。 2,非服事自己。在服事當中,焦點很容易落在自己身上。我們是不是很在乎人的稱讚?喜歡在台前服事讓人看見,如領了詩歌、講了篇道、寫了篇文章,完成一個服事,總想從別人口中聽到一些讚美?若只稱讚他人,而沒提到自己,心裡就有失落感;要是被批評,更是忿忿不平。我們若想藉著服事來肯定自己,表現自己,那我們就選錯了舞台。以前我們被稱為神的兒女,奉獻傳道以後,是被降級downgrade成為僕人。 服事不管大事小事,不管人前人後,都要有一樣的態度,因為不是人在看,而是神在看。傳道人不只在台上講道,也要治理教會,不論搬桌椅、整理場地、做菜做飯、拖地洗碗,態度都是一樣的。廁所壞了要修、燈泡壞了要換,沒有甚麼大事小事,只要是為著主,都是服事。 3,非服事事情。神建造的是人,不是事情。不要把焦點放在事情上,把事情看得比人重要。在教會中,難免意見不同。大家都一同呼口號,但用誰的意見呢?在建堂時我悟出一個理:地磚邊邊角角被裁切,最讓人關注。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堅持,被裁切,其實更得神的注意,因為這裡面有十字架:有人願意被裁剪,才讓地板完整地覆蓋地面,這些看來不體面的邊角,卻因被裁剪,而成就了合一,功勞最大。十字架是沒道理的,同理,「教會是不講理的地方」,十字架根本沒道理,卻最能展現神的愛和榮耀 三,服事的方法 ─ 跟從我 怎麼跟從耶穌?效法他。「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6-11)放下自己,至終使神得榮耀。「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4節)。我們要服事主,就當跟隨主:效法主耶穌捨己,放下自己的身段、應有的權利和堅持。我們惟有一件事:透過我們的服事來討神的喜悅,使祂得榮耀、得滿足! 四,服事的結果─尊重他 神看重、尊崇服事他的人(26節)。「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尊重」英文作honor:尊崇、看為貴重、給他尊榮。神看我們看得非常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