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衝突處理

李耀宗博士


由於教會不同於一般企業,所以不能以企業中的衝突處理方式去解決問題。大部份教會都是由熱心教友組成,大家很願意犧牲工作以外的時間去服務。

因為是義工,所以在沒有多餘時間的情況下,團體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拖一拖。也不能對義工有規範要求,有人願意奉獻時間已經不錯了,誰能保證自己一直能在第一時間為團體無償奉獻呢?且都以「包容」及「愛心」去面對衝突。
總論教會團體領導與衝突解決的解決辦法,就是堅持與謙卑。經上說: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三6)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凡事不可自私自利,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心存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 卻不想不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七3)

一般而言,教會中常見的衝突包括:1,團體與團體之間的衝突;2,堂主任或長老與教牧之間的衝突;3,教會領袖或牧者與同工和或信徒之間的矛盾;4,信徒與信徒之間的紛爭等。在談及衝突如何解決之先,我們可先看看衝突可如何避免,這包括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入手;神的事情讓神自己來解決,你是在為神作事,不是為自己;牧師要尊重;小心選擇同工;神主行政;教會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彼此尊重;學習順服;不要總覺得別人虧欠你。

在處理衝突時,首先是診斷,就是對問題作出分析;然後才是處理,可由衝突雙方自行解決或請由第三者管理。最後是評估結果,看看目標能否實現。

而衝突處理的手法,則包括1,走避(avoid);2,迎合(accommodate);3,據理力爭(compete);4,妥協(compromise);5,協商(collaborate)。當中以協商最為理想,因可尋求共識和雙贏方案;但最費時。當然,每個方法適用於不同情況,不同人亦有不同偏好和處理的習慣。
而我們在選擇如何去處理衝突時,要先要求自己:1,先向神說,再與人談;2,嚴於律己,寬以待人;3,尋求和睦,一心追趕;4,尊重次序,順服協調。

聖經中提及解決衝突的例子包括:1,榮耀上帝;2,先去掉自己的樑木;3,去與他和好及;4,和解協調。

加州 富勒神學院Dr. Malony 提出四個和好的步驟 (四 R):1,回想 (Remembrance);2,肯定自己 (Re-affirmation of self);3,悔改 (Repentance);4,肯定別人 (Re-affirmation of others)

衝突解決的最終目的,是挽回彼此之間的關係,饒恕對方及重返教會。

(本文取自李博士一月廿一日在美福神學院主辦的研討會信息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