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團體領導與衝突解決

李耀宗博士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教會是由神所立的,我們祗是在地上的管家。「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 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20:28)

祗是由於人的軟弱,做成很多不需要的人為紛爭,如牧者同工之間不調和;長老傳道間權力失調;牧者的職責不清晰,信徒,長老,牧者三者之間的不信任等。最後,甚至導至教會分裂。且由於人的軟弱,更往往將自己的主觀想法認為是神的旨意,且認為反對他/她的一方必是不屬靈。當然,當中亦有作假見證,散佈紛爭的。

教會是神的家,在屬世中,它也是一個機構。教會的成長,需要神的保守和帶領;在管理的過程中,也需要運用一些管理技巧如僕人人領導等。在面對衝突時,除禱告及尋求神的旨意外,我們仍需使用一些衝突解決的技巧,去面對挑戰。但在教會團體領導與衝突解決方法上,我們用的是「道」,是聖經教我們的真道去領導及解決衝突,而不是用「術」,即所謂強加去試圖平衡各方利益來找出一個折衝辦法。

課程內容
本課程的重點是學習如何在聖經的教導下去管理教會,以及面對教會衝突時如何可以在聖經原則及規範下將問題解決。

在人的軟弱中,衝突是不可以避免的。反而,適當次數及層次的衝突出現,更會良性地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和理解。但問題在於如何去面對衝突。避免,忍讓,妥協等行為並不是最理想的解決衝突的方法。課程會一一介紹衝突的來源,如何回應,有效控制,有效解決,及善後處理。

另外,課程中亦會教導我們如何將衝突分類,辨別一些導致衝突的丕理,使我們不至於迷失,或被誤導。

「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結5:7)教會的紛爭或衝突,對內會造成弟兄姊妹的失望、無奈,甚至信心的動搖;對外,對不信的人是失敗的見證, 令他們對聖經可能有更多的誤解及歪曲;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會祗有婉息及難過。事實上,教會的衝突是可以有效化解及適當處理的。

教會衝突解決的最終目的,是讓當事人最後能了解自己的不足,在明白聖經的教導下,與人和好,與神和好。另外,配合一些處理技巧,針對人的軟弱,使衝突得以有效解決。這樣,將教才會可再發揮它原來的主要功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