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聖經原則的宗教對話(全)

池耀興博士


今天的時代是全球化、多元文化的地球村時代,也是一個注重「對話」、互相傾聽和尊重的時代。基督信徒如何有效地對異教徒進行宗教對話,以致他們能明白真道、接受福音?筆者認為:我們在進行宗教對話時,應該採取奠基聖經原則的宗教對話法。這聖經原則是彼得前書三章15-16節所提供的四方面的原則:1.「闡明盼望」的準備;2.「溫柔、敬畏」的態度;3.「無虧良心」的生活榜樣;4 .「尊主為聖」的預設前提(Presupposition)。筆者在此作一簡單的介紹:

1.「闡明盼望」的準備
使徒彼得說:「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回答各人。」誠然的,對於彼得前書的收信者而言,「心中盼望的緣由」指的是信徒之所以能行善、能為義而受苦(參彼前三13-14)的緣由;那是信徒因為有將來的盼望,而將這盼望作為敬虔生活的緣由。我們知道:基督徒的盼望是主的再來和信徒得榮,而這些是與主耶穌的降生、受苦、受死、復活、升天等信仰絲絲相扣、密不可分的。換句話說,將來主的再來和信徒得榮是奠定在過去主耶穌為信徒的救恩所成就的一切。從這角度來看,信徒「心中盼望的緣由」就是整個基督信仰。在宗教對話上,我們信徒們必須要常作準備,向他人闡明基督教信仰,以期他人能受到聖靈的感動,謙卑自己、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

那麼,在回答他人有關基督教信仰之準備上,我們信徒該做些什麼呢?這答案是與宗教對話的三個基本層面相關的,那就是:「辯護」、「出擊」和「證明」。

「辯護」指的是給對話者對基督教信仰的質疑或誤解進行辯護、提出解答(參腓一7,16)。 「出擊」是針對對話者信仰體制的不足和錯誤,進行揭露和批判(參林後十5)。而「證明」就是當對話者對基督教信仰的真實性有所懷疑時,我們可以提供理性的證據(參約十四11;二十24-31;林前十五1-11)。這三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進一步說:若果我們要更清楚地辯護或證明自身的信仰,我們就必須要更深入地了解、掌握它。若我們要言之有物地揭露和批判對話者的信仰體制,我們也必要清楚認識對方的信仰。總之,作為基督信徒,我們首先必須清楚了解自身的信仰,也必須了解聽道者的信仰內涵。我們應該知己,也應該知彼。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這是「闡明盼望」的基本準備。

2.「溫柔、敬畏」的態度
此外,彼得教導信徒在向別人分享「心中盼望的緣由」時,態度要溫柔、敬畏。這句話說的是對人要溫柔,而對神要敬畏。主耶穌教導我們:「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太十一29) 在進行宗教對話時,基督徒是代表耶穌基督來證明和辯護基督信仰,因此我們務必避免把對話變成戰場,避免在言語上爭強好勝。我們應該以溫柔的態度,加上內心迫切的代禱:求聖靈感動聽道者的心,好叫他能明白真道、接受救恩。至於「敬畏主」這一點,因與「尊主為聖」這真理有關,我們留在下文探究。

3.「無虧良心」的生活榜樣
接著,彼得教導信徒要過一個「無虧良心」的生活。他說:「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這「無虧的良心」、「好品行」指的是什麼呢?按照上文「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彼前三13-14)來看,彼得鼓勵初期教會的信徒要「熱心行善」(意即要行神所喜悅的事),對他而言,若信徒熱心行善,又會有誰加害於信徒呢?即使有人因信徒行善而加害信徒,那麼,信徒就是為義受苦的人,是有福的人。

這裡,我們看見「無虧的良心」意指熱心行善、行神喜悅的事的好品格。基督徒在傳福音的事上, 不僅要言傳,更要身傳,叫眾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就把榮耀歸於神。

我們在進行宗教對話時,應該採取奠基於聖經的四方面的原則。前三個原則已經在上一期的《美福通訊》談論了,這裡是第四個原則:

4.「尊主為聖」的預設前提(Presupposition))
最後,在宗教對話時,我們一定要謹守「尊主為聖」的預設前提,誠如彼得所言:「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彼前3:15;參羅10:9;林前12:3;腓2:11)。 「尊主為聖」意即「我們心中應常因基督的聖潔、忌邪、榮耀……而產生一切尊榮、敬畏、不敢隨己意行事的心。」 本節經文的上文是「不要怕人」,而這節經文卻是「要尊主為聖」,兩者可說是截然相對的。

我們現在要看的就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尊主為聖。這種「尊主」不僅應用在我們的讀經、禱告、建立一個與主基督親密關係的靈修上,這「尊主」也必須應用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上,其中包括宗教對話。那麼,我們如何把「尊主為聖」應用在宗教對話上呢?筆者認為至少有四個重點:對話基於敬畏神、高舉主基督話語的權威、絕無中性的立場,和全然委身於基督的主權:

第一方面是關於「論證基於敬畏神」,這在上一期我們已經討論過,就不在此重複了。

接著是第二方面:主話語的權威。基督徒一定清楚明白,主基督的話語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生命的糧,即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準則。更進一步而言,主的話語是我們與神、與人相處的唯一基礎。故此,當我們與別人進行宗教對話時,我們應當謹記:以主的話語(聖經)作為證明和辯護自身信仰、批判他教信仰的唯一根據。

第三方面是「絕無中性的立場」。當我們研究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信仰或哲學時,即使我們看到它們有類似的人生價值觀或倫理道德的勸誡(如基督教的愛與佛教的慈悲或儒家的仁,「宗教都是勸人行善」等等),但我們也很容易發現到它們之間世界觀的差異, 諸如有神論、無神論、空無論、理想主義、經驗主義和懷疑主義等等。而這些世界觀卻是基礎性的、核心性的、不可貫通性的,比如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有何關係呢?有神論與無神論又有何相干呢?不同信仰者都會以某些宗教經驗、經書典籍或自身的文化傳統作為信仰依據,從而形成了自身所執著的、絕無中性的立場。舉例而言,太虛大師批判基督教的創造論和神觀是不合科學、不合理性的,故此不可信。殊不知,我們人類無法用科學和理性來證明神和祂的創造,我們也無法以科學和理性來證明神不存在(無神)。意即:有神論和無神論都是屬於信心系統,是人類透過前人的教育(無論是書本或經驗的傳授)後,用信心來接受的。故此,我們會看到這麼一個現象:兩個世界觀截然不同的宗教對話者在進行世界觀對話時,越是執著自身信仰的一方,就越排斥對方的信仰論證,形成水火不相容的局面。總之,筆者認為在進行宗教對話時,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不該也不能容許中性立場的存在。

再者,在進行宗教對話是,我們可以使用各宗教的類似點(如基督教的愛與佛家的慈悲)作為宗教對話的接觸點(the point of contact),從而進入到深層的世界觀比較。在對話時,態度上要溫柔謙和,不進行人身攻擊。但在信仰立場上卻可以不妥協;我們一定要高舉基督福音,我們一定要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對話論證的依據。我們不必牽強求同,乃應實事求是、據實比較。

最後,在整個宗教對話時,我們必需委身於神的主權。意即:即使我們迫切地期盼對方接受福音,我們也應該學習尊重對方的信仰選擇。這樣做的話,不僅為了保持彼此間的和諧關係,更是學習順服基督的主權。換句話說:我們應該做的就是忠忠心心地傳講神的話語,並且深信神必定藉著祂的話語向聽者啟示祂自己,並藉著祂的靈感動聽者,以及在祂自己所定的時間裡引領聽者歸向真神,誠如使徒保羅所言:「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3:6)

謹以此文拋磚引玉,並與同道彼此共勉、互相代禱,求主幫助我們靠著主的恩典,能進行牢牢奠基於聖經原則的宗教對話,藉此更榮神益人。